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于近期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6月16日前披露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在2006年6月16日将取消本次股改动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