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月5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1月15 日上午9:00在重庆三峡宾馆18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董事许少才先生、任建平先生、王为革先生、朱杰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次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会议由董事长许少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公司偿还银行债务的议案》:
    一、同意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资产代偿公司银行债务;
    二、同意与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二0 0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