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船厂和重庆纺织品批发公司实施并帐的议案》,同意以200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重庆船厂和重庆纺织品批发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授权经营班子组织实施(内容详见2005年1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议案将提交2005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审计和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重庆船厂和重庆纺织品批发公司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05)1069号和利安达审字(2005)1070号审计报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为重庆船厂和重庆纺织品批发公司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05)第169号、天兴评报字(2005)第170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摘要附后,全文批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重 庆 船 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05)第169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对重庆船厂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于2005年10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评估结果采用了加和法,对具体评估对象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成本法。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评估重庆船厂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为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了解重庆船厂资产现状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重庆船厂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评估的具体范围以重庆船厂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经评估,上述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6,188.3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评估值为16,837.8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评估值为-10,649.49万元人民币。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人员对重庆船厂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重庆船厂承诺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06年10月31日起失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敏
    法定代表人:吴建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浦新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
    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05)第170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对重庆市纺织品批发站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于2005年10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评估结果采用了加和法,对具体评估对象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成本法。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评估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价值,为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了解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资产现状及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10月31日。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的相关资产及负债。评估的具体范围以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经评估,上述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3,073.15万元人民币,总负债评估值为26,189.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评估值为-13,116.25万元人民币。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人员对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重庆市纺织品批发公司承诺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06年10月31日起失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敏
    法定代表人:吴建敏 注册资产评估师:浦新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