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5%),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8月27日公告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对2005年三季度报告也进行了预亏。公司所有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他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