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于2005年4月30日公告了2004年度报告和2005年一季度报告,并对2005年中期报告进行了预亏公告。对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也及时进行了公告。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