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4 月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债务转入资本公积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上三项议案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制订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和核销的依据充分,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 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