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虹桥支行诉华融投资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沪)中民三(商)字第4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9,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9%)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11月18日至2005年11月17日止。
    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23,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9%。截止2004年11月22日,华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已有23,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被质押(质押公告见2003年9月12日和2004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