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累计为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1,5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9月25日,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刘龙铸和王崇举未参加表决。会议审议了《关于为重庆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以通信表决形成决议:同意在互保对等的原则下,重庆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了由公司提供担保的2000万元到期借款后,为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目前,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长丰通信股票代码:000892)是在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人民东路50号;法定代表人:覃辉;注册资本:41,387.6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通信产业投资、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和技术咨询;电信增值业务;机械产业投资及设备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04年6月30,该公司总资产274,371.8万元,净资产为80,230.7万元,净利润为3121.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互保关系,本次担保是本公司在互保对等的原则下,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9日归还了本公司提供担保的2000万元到期借款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所作出的担保决议。董事会认为:该公司财务状况较好,有一定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04年9月25日,公司累计为对外担保总额为21,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03年底净资产的42.75%,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材料:
    1、公司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款证明。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