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8日,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温州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温州新城)通知,温州新城将持有本公司1860万股份中的1556万股作质押,向华夏银行凤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质押期为2004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4日。此前,温州新城曾于2003年10月24日将持有本公司304万股作质押,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虹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质押期为2003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3日。截止目前,温州新城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8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9%)全部被质押。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