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5月16 日召开的公 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公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0年末总股本172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 金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1723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568918.12 元转至下一 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00 年度分红派 息事宜。
    二、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1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9日
    4、派发对象:截止2001年6月21日下午3: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发放办法
    (1)每股税前红利0.10元,每股税后红利0.08元。
    (2)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和持有流通股的法人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 现金红利0.10元/股;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本公司按20% 的税 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元/股。
    (3)国有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流通股、内部职工股 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在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红利划入 证券商清算帐户,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4)若投资者在2001年6月22日前办理了“长运股份”股票托管, 其股息仍在 原托管商处领取。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三、咨询机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联系电话:023-63727484
    传真:023-63701991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