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第18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3日在广西北海市海滩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所持股份340,0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9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董事长王维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101,001,110.2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两项共计提15,150,166.53元,余下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5,850,943.69元,加上转入的上一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147,264,487.51元,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3,115,431.20元。以2003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44,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元(含税),合计派现44,200,000元,余下利润188,915,431.2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王治邦先生因健康方面的原因辞去独立董事的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补选邓远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邓远志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前已经中国证监会及南宁特派办审核无异议。
    赞成340,013,5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胡煜女士因工作调动的原因已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补选孟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340,0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岳秋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岳秋莎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