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3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1名监事委托公司其他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建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公司200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初步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和判断是客观公允的。
    3、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主要为经营公路的营运养护和土地租赁。养护费用标准及土地租金标准依照养护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参照同类公路上市公司的相关标准按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营运养护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