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15 日下午在 南宁市广西财政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丽萍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合法、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