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9名,3名董事委托公司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4名监事和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将向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2年度审计费用26万元(含差旅费)。该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对中国证监会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办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三、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选举累积制度已在公司章程做了规定并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2002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关于设立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撤销公司经营部的议案。
    八、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