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可在 一定时期限内,享受一定比例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精神。 贵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公司进行资格论证,并以省经贸运行字 [ 2001 ]901号文认定我公司属国家鼓励类企业。目前公司正根据文件精神由当地税务机关 办理相应手续。待税率确认后公司将再次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