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4月16日
    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红星发展拥有权益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红星发展拥有权益。
    4.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星集团")将持有的红星发展股份4,425,879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一、红星集团
    1. 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3. 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4. 注册资本:11,557万元
    5. 注册号码:3702001805379
    6.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7.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受托运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8.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9日
    9.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红星集团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表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8,614,208 54.47 154,188,329 52.95
    四、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星集团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是否增持红星发展股份。
    五、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4月16日,红星发展接到股东红星集团通知,截止2007年4月13日,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对股份登记情况,红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红星发展股票4,425,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剩余持有红星发展股份154,188,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
    红星集团将持有红星发展股权出售的行为未引起红星发展控制权发生转移;红星集团不存在对红星发展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的红星发展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红星发展利益的其他情形。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红星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姜志光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六、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星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红星发展董事会秘书处,在正常工作时间可供查阅。
    七、红星发展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姜志光
    2007年4月1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
    股票简称 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 600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红星集团 持股数量:158,614,208股 持股比例:54.4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红星集团 变动数量:4,425,879股 变动比例:1.52%剩余持有红星发展股份:154,188,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或股东权益的问题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未清偿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制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姜志光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