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6年10月5日书面通知出席会议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5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迟德忠先生因公事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调整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财务稳健程度,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决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同时辅以个别认定法,并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1.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内容为:
    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5%调整为10%,账龄在1-2年(含2年)的计提比例由5%调整为10%,账龄在2-3年(含3年)的计提比例由10%调整为20%,账龄在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不变。
    2. 公司调整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的原因说明如下:
    ① 下游行业整体形势发生变化。近期公司主要的下游行业CRT玻壳行业持续低迷,全行业亏损继续加大,公司判断下游行业已进入难以逆转的衰退期,客户群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困难;公司CRT行业以外的客户,也受竞争加剧的影响而出现零星坏账。
    ② 出现坏账风险加大的实际情况。个别内销客户出现停产、现金流转停滞现象,公司对此已启动相应法律催收程序。一向信誉较好的个别外销客户近期也出现了坏账损失。
    因此公司认为,以前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已难以适应目前的新情况,为与新形势相适应,决定调整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同时在账龄分析法的基础上辅以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修改《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1. 第一章 第三条修改为:根据公司以往经验、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同时辅以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其账面余额的10%计提;
    账龄在1—2年(含2年)的,按其账面余额的10%计提;
    账龄在2—3年(含3年)的,按其账面余额的20%计提;
    账龄在3—4年(含4年)的,按其账面余额的30%计提;
    账龄在4—5年(含5年)的,按其账面余额的50%计提;
    账龄在5—6年(含6年)的,按其账面余额的80%计提;
    账龄在6年以上的,按其账面余额的100%计提;
    如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2、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2. 第十一章 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实施细则授权公司财务部、生产部另行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