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产品或 去年的总 关联交易 劳务等进 占同类交 金额(万 类别 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万元) 易的比例 元) 关联采购 接受关联 青岛红星 不超过 不超过 358 人提供的 化工集团 400 400 劳务、设 机械厂 备 关联销售 公司产品 青岛红星 不超过 不超过 小于4% 922 化工集团 1000 1000 进出口有 限责任公 司 关联销售 公司产品 青岛红星 不超过 不超过 小于2% 1130 化工厂 1000 1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机械厂
    1.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希宁,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机械加工制造、安装等,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和参股的企业。
    3. 履约能力分析:有十余年专业安装维修本公司所处行业所需特定设备等的能力。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二)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姜志光,注册资本255.75万元,主营进出口业务,住所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和参股的企业。
    3. 履约能力分析:下游客户为国际知名厂商,信誉和履约能力很强。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青岛红星化工厂
    1.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刘传海,注册资本3872万元,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制造、销售等,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43号。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和参股的企业。
    3. 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购销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机械厂的交易主要原因是该厂具备十余年公司所处行业特定设备的安装、维修等能力,能够较大提高公司设备保障的及时性、可靠性、经济性。本公司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国外客户的指定,一方面是因为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数十年的信誉度、网络积累使得其更能为公司拓展业务。本公司与青岛红星化工厂是产业上下游关系,与其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并可以避免将青岛红星化工厂这一客户交与公司的竞争对手。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允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
    上述预计的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预计的交易按程序进行了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均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合理、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进程,分别与关联方遵照上述第三项的定价政策签署。
    七、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