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15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姜志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5 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迟德忠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自去年以来陆续有客户受CRT玻壳行业严重衰退的影响而停产,相应欠款已转入法律诉讼程序,根据有关债务单位实际情况分析和公司的坏帐计提政策,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本期按个别认定法共计提坏帐准备5,800,053.08 元;同时,由于自今年7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公司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导致公司出口产品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本期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24,120元。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沪、深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利用率较低,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在确保所用资金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并在保证已计划投资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条件下,用不超过1.5亿元的资金进行沪深两市的新股申购,资金来源仅限于除银行信贷资金和募集资金之外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本1.5亿元额度范围内,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可循环使用,在一年内有效。
    (一)风险控制
    1.资金仅限于沪、深交易所新股认购,不得用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投资,不得用于委托理财。
    2.若连续三只新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跌破发行价,或连续两个季度新股申购的收益率低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公司应中止新股申购操作并就是否继续申购新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操作程序
    1.由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新股认购。
    2.公司财务部对新股资金的活动情况建立完整台账,做好申购资金使用的统计工作。
    3.新股申购的直接操作人员每周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财务负责人汇报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有关申购新股事项的资金管理、操作方法与风险控制等管理措施,就申购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正常,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申购新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