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07质冻0628-5],公司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有限售期流通股1404万股、1515万股、1000万股分别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用于短期银行贷款。本次质押股数计3919万股,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6月28日。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