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次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发展”)股票发行及其 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1〗3号文核准。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本次“红星发展”股票发 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应特别注意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序、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限制。
    5、本公告仅对“红星发展”股票发行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 在申购前请仔细阅读《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以全文作 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6、《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已同时刊登于2001年1月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 若投资者欲进一步了 解发行人的情况,可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处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
    7、申购简称:红星申购;申购代码:730367。
    8、本次发行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红星发展”股票发行量为3,000万股,全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本次 发行股票面值为1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为12.66元人民币,按2001年盈利预测税后 利润5201万元,发行后每股收益0.52元计算,本次发行市盈率24.35倍。 发行人发行 前总股本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万股。
    2、发行时间:2001年2月6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 下 午1:00—3: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地点: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
    4、发行对象:持有上交所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及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5、申购简称:红星申购;申购代码:730367。
     二、发行方式
    本次“红星发展”A股股票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即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在 指定的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将3,000万股“红星发展”A股股票输入其 在上交所的股票专用帐户,并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以发行价格作为卖出价。各地投 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申购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上交 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并根据有效 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所认购的股数,具体方法是:
    1、若有效申购总量等于3,000万股,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若有效申购总量小于3,000万股,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认购不 足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团协议包销。
    3、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3,000万股,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 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申购号, 每个中签 申购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 股 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帐号进行多次申购的, 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30,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红星发展”股票申购的投资者, 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帐 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日(2001年2月6日)之前办好上交所股票 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1)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在公 开发行日之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应在公开发行日之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 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申购者当面委托时,应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凭证到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 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 )使用电话委托或其他委托方式的申购者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要求办理委 托手续。
    (3)申购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认购。
    1、申购配号确认
    2月6日为申购日(T+0日)。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月7日(T+ 1日), 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上交所指定的清算银行申购资金专户进行冻结。确因 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 日提供人民银行电子联行 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
    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月8日(T+2日), 由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帐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并对有效申 购按时间顺序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购号, 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 续的,配号结束后由上交所将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营业网点。 凡资金不实的申 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申购配号。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月9日(T+3日)上午9:00前,各证券营业网点将 配号结果公布于营业大厅显著位置, 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网点确认申购 配号。
    2、公布中签率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月9(T+3日), 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布中 签率,每一个号码代表1,000股,本次公开发行量为3,000万股,有30,000个中签号,则 中签率=30,000/配号总数×100%。
    3、摇号抽签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月9日(T+3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 商主持摇号抽签,并于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月12日(T+4日)在指定的报刊 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月12日(T+4日),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 确认认 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月7 日(T+1)至第三个工作日2月9日(T+3) ,全部申购资金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所冻 结资金的利息(共三天)按同期银行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归发行人所有。有关 申购资金划拨、资金冻结事宜应遵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月9日(T+3)摇号抽签结束后,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中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并由上交所将认购结果发给 各证券营业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月12日(T+4日),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对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予以解冻,并向各营业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 中签的认购款项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在收 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划转的认购股款后, 按承销协议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 行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定价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由主承销商委托上海证 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按各参与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营业网点的实际认购量, 将这笔 费用按比例自动划至各证券营业网点的帐户。
     八、发行人及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志光
    法定地址:贵州省安顺地区镇宁县丁旗镇
    电话:(0853)6780066、6780074
    传真:(0853)6780066
    联系人:温霞、逄奉强
    2、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联系地址:青岛市南京路9号联合大厦19层
    电话:(0532)5767935、5767247
    传真:0532-5767950
    联系人:夏有波、宋文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