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德保先生
    6.会议通知:于2005年5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5420.65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8%
    2、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东0人,代表股份0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0.6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0.6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0.6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0.6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0.6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会议决议:根据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38,309,063.0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7,919,080.21元,提取10%或5%的法定公益金计人民币6,284,730.28元,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分别按5%计提职工奖励基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三项合计人民币440,608.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118,253.02元,扣除已分2003年度股利19,776,36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8,009,537.17元。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247,204,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元(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5,649,312.1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聘请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0.65万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情况:
    (没有社会公众股东出席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3、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会议决议: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
    五、 独立董事刘健、卢福财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04年度述职报告,与会股东没有表示异议。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记录;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0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