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增资后)的股权转让11.32个百分点给江西联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增资后)的股权转让11.32个百分点给江西联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下除到27%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公司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增资后)的股权转让11.32个百分点给江西联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下除到27%。鉴于江西联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公司董事杨柳先生、韩盛龙先生、钟力民先生、郭满金先生回避对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成立于1984年,法定代表人:程德保先生,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主营范围:研制、生产和销售继电器、接触器及相关的电子元器和组件。
    厦门宏发最近1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2006-12-31(经审计) 2007-03-31(未经审计) 备注 总资产 67,266 72,644 负债 31,113 34,823 净资产 36,153 37,821 2006年度 2007年01-03月 主营业务收入 60,918 19,150 净利润 5,298 1,658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成立日期:2006年8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出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67%;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法人代表:程德保先生,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继电器、光电线缆、电声器件、激光半导体器件、摄像头模组、液晶电视/显示器、其他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金合捷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厦门宏发定向增资后,厦门宏发继电器产业规模、效益都会扩大,公司转让厦门宏发11.32个百分点的股权并不影响公司的收益,从长远来看,可以促进厦门宏发更充分、规范、快速的发展,并为公司获取更大的收益。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计算结果确定为6186.81万元,结算方式为现金。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健、邹道文、卢福财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联创光电《《关于将公司持有的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增资后)的股权转让11.32个百分点给江西联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下除到27%的议案》有关内容,我们对此议案投赞成票并认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的价格是依据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结果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表决情况
    由于该股权转让、出让方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因此关联方4位董事杨柳先生、韩盛龙先生、钟力民先生、郭满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