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会议时间:2007年4月3日上午9时;
    (二) 会议地点: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会议议程:
    1、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工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供应协议》议案;
    3、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签订《综合其他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西铜业铜合金公司及江西铜业铜材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5、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江西铜业铜合金公司及江西铜业铜材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除外)签订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6、接受何昌明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7、接受戚怀英女士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8、批准委任李保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批准委任龙子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上述议程详细内容本公司已刊登于2007-1-25日上海证券报D16版,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详情已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 出席人员:
    1、截止2007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关于H股股东出席办法请见刊载于香港报章的股东大会通告;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及其他应邀中介机构。
    (五)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格式见附1):
    1、符合上述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形式授权的人士签署。
    3、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公司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六)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填好的《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2)到公司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营业执照、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7年3月27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七) 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701)3777732;
    2、传 真:(0701)3777013;
    3、联系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邮政编码:335424
    5、联系人:赵晓玲、肖华东
    6、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1: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工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2 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签订的《综合供应协议》议案 3 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签订《综合其他服务协议》的议案 4 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西铜业铜合金公司及江西铜业铜材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5 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江西铜业铜合金公司及江西铜业铜材公司于2007年1月24日与江铜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除外)签订的《综合供应及工业服务协议》的议案 6 接受何昌明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7 接受戚怀英女士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8 批准委任李保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9 批准委任龙子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附2:股东登记表式样:
    股东登记表(回条)
    兹登记参加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复印、剪裁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