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06年12月5日以书面议案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十一名董事,其中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九名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铜业铜材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综合供应及加工协议》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江西铜业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综合工业服务合同》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批准有关公告事宜,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〇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