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初步估算本公司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的半年度盈利(以下简称“本期业绩”)增长将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本公司特向境内外广大投资者作如下盈利预增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05年半年度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50%以上。具体净利润额将在本公司2005年半年度的业绩报告中详细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阅或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人民币626,418千元。
    2.每股收益:人民币0.235元。
    三、未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
    由于在本年度第一季度,国内外铜价呈现剧烈震荡局面,致使本公司无法准确预测第二季度铜价走势及本公司铜原料消耗成本,因此,本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谨慎原则,未在前一期业绩报告中对本公司半年度业绩增长是否将超过50%以上情况进行预告。
    四、与已披露的业绩公告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本公司未曾披露过对2005年半年度的业绩预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公司上述盈利预增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作出的初步估算,且未经审计或审阅,因此,投资者应谨慎作出投资选择。
    本公司将于2005年8月10日在境内外指定报刊披露本公司半年度业绩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