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收购关联企业海南民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民族科技”)以及其下属的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华联商贸”)、江苏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江苏华联”)、江苏紫金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华联”)持有的本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合计2894.42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为:
    1、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大厂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厂华联”)投资686.01万元人民币收购民族科技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大连)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连华联”)10%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2、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兰州华联”)投资419.54万元人民币收购华联商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华联”)6.77%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3、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联投资243.75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华联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厂华联7%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4、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联投资104.47万元人民币收购紫金华联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厂华联3%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5、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联投资1440.65万元人民币收购华联商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呼和浩特金宇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金宇华联”)16.87%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吉小安、畅丁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收购关联企业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亿雄”)持有的本公司二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合计1470.11万元人民币,具体为:
    1、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州华联投资761.64万元人民币收购海南亿雄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12%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羽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2、审议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宇华联投资708.47万元人民币收购海南亿雄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华联10%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羽杰放弃了对该项决议的表决权。
    三、审议通过与前述二项交易有关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