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属的石景山分公司、青塔分公司、保定分公司、昆山分公司及其控股的江苏紫金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镇江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武汉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广西华联民族宫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联(梧州)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杭州有限公司,共计十家公司拟部分转让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后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转让的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法律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法规与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拟转让的共计十家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此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5月31日持续使用前提下,企业委估的拟转让的十家公司帐面资产汇总数为35593.20万元;调整后帐面总资产为35593.20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31288.87万元,增值额-4304.33万元,增值率-12.09%。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加率%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 10358.33 10358.33 10358.33 0.00 0.00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14109.73 14109.73 11599.40 -2510.32 -17.79 其中:在建工程 4 26.85 26.85 23.63 -3.22 -11.99 建筑物 5 机器设备 6 14082.87 14082.87 11575.78 -2507.10 -17.80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 使用权 8 其它资产 9 11125.15 11125.15 9331.14 -1794.01 -16.13 资产总计 10 35593.20 35593.20 31288.87 -4304.33 -12.09
    本次评估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02年5月31日起至2003年5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黎东标
    (签章) 注册资产评估师:顾爱国
    注册资产评估师:孙建忠
    注册资产评估师:郁 宁
    注册资产评估师:刘 燕
    注册资产评估师:齐晓东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昱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