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9日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五层
    ●会议方式:现场
    ●重大提案:
    《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开始时间:2006年6月19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五层
    4.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联集团”)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中长期政策性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公司还为华联集团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作为前述担保的条件,华联集团同意在双方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一年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将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包括《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签署时已经存在的华联集团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在内)。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因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原因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因此,公司决定对章程作相应修改。
    以上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06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公司股东名册内之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当持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会议的,应当持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100037)
    联系电话:010-88363718
    传 真 010-68364733
    联 系 人:牛晓华 周剑军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人员按时参加,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