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盈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国营长虹机器厂、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吉林龙鼎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协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要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