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2,273,4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35%),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质押日期2005年10月12日。质押期限为2005年9月22日至2006年3月22日止。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