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8 日在吉林省吉林 市吉林大街77号世纪饭店三区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 人)8人,代表股份数68,0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3%,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大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赞成票68,003,500股,占出 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赞成票68,003,500股,占出 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2000年公司财务报告》,其中:赞成票68,003,500股,占出席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2000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其中:赞成票68,003,500股,占出 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5,035,229. 84元,税后净利润21,231,674.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10,131.32元,可供分配利 润24,941,805.68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2,123,167.44元,法定公益金2,123, 167.44元,可供新老股东共享利润20,695,470.80元。2000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五、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赞 成票68,003,5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聘请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 司委派的史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其中:赞成票67,503,500股, 占出席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 议案的投票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 其中:赞 成票2,003,5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放弃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厦门永红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其中:赞成票 67 ,503,5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 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放弃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赞成票68,003,500股,占出 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丁志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华微电子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