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讯方式)于200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参会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兵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新农开发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李新海先生的提名,拟聘金新文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二届董事会届满。(金新文先生简历附后)
    三、《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修订的议案》;
    为完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及公司在奶牛饲养方面的经验,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增补修订,具体如下:
类别:房屋及建筑物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钢结构 45 5 2.11 钢筋混凝土结构 45 5 2.11 产设备 8 20-28 10-9
    四、《设立公司战略发展部的议案》;
    五、《关于棉花委托代销议案》;
    此议案的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