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旅游”)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1276000股及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4948810股,已于2005年1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同日,富春江旅游将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46224810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三年:2005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