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其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由原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由四家股东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于2002年9月29日在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名称仍为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8538万元,其中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占61.7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占17.70%、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占15.60%1#$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占4.98%。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数量、比例未变。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