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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7 证券简称:G承钒钛 项目:公司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公告
2002-08-20 打印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钒钛”)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8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3、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即2002年8月19日(T-3日)收市时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或以上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新股配售发行的申购。申购时,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市、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4、市值计算依据:《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即2002年8月19日(T-3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沪市或深市各种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乘以该种股票收盘价所得之和。

    5、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6、投资者务请特别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承德钒钛”10,000万股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该摘要已刊登在2002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8、投资者在做出认购“承德钒钛”股票的决定之前,应详细阅读《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注材料可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住所查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9、在本次发行的申购中,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帐户外,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进行申购。

    10、配售简称“钒钛配售”,沪市配售代码“737357”,深市配售代码“003357”。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为表述方便,在本《发行公告》中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承德钒钛    指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级市场投资者     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帐户的境内自然
                    人和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证券投资基金       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
 本次发行           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4号文核准,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的行为
 申购日/T日         指2002年8 月22日,即本次发行中参与配售的投资者通过上证
                    所和深交所的交易系统配售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指定时间:         指上证所、深交所的规定交易时间,即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一时
                    三十分,下午一时至三时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

    2、发行数量

    承德钒钛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40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0.00倍(按发行人2001年度已审计实现每股赢利0.27元计算)。

    4、发行对象

    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日即2002年8月19日(T-3日)收盘时持有沪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达10,000元及以上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新股配售发行的申购。申购时,投资者同时持有的沪市、深市上市流通股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计算。

    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暂不参与市值配售,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市值参与配售。

    5、申购时间

    2002年8月22日(T日),在上证所、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在下一个工作日继续申购。

    6、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证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营业网点。

    7、配售简称及代码:“钒钛配售”,沪市配售代码“737357”,深市配售代码“003357”。

    8、配售缴款时间:2002年8月27日(T+3日)即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中签的投资者缴纳认购新股款项。

    当中签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交易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利用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采取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进行。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10,000万股“承德钒钛”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设立的股票发行专用账户中,并作为“承德钒钛”股票的唯一“卖方”,按5.40元/股的发行价格作为卖出价。符合配售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在指定的发行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营业网点,以5.40元/股的发行价格和符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依据其所持的沪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上证所开立的股票帐户向上证所申购;并可同时依据其所持深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深交所开立的股票帐户向深交所申购。

    申购结束后,由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各投资者于2002年8月19日(T-3日)收盘实际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在上证所及深交所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之和确定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按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实际有效申购量配售后,余额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3、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由上证所及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通过摇号确定中签配售号,每一中签配号配售1,000股。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1、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时,由上证所及深交所按照投资者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即2002年8月19 日(T-3日)持有的沪市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的收盘市值或深市上市流通股票的收盘市值确定投资者可申购数量。上市流通股票市值指按2002年8月19日(T-3日)登记在投资者股票帐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的数量乘以该日各股票收盘价的总和,包括已流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以及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通过配售方式认购尚处于锁定期的新股;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不包括已发行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B股等其他股份。

    2、投资者每持有沪市或深市上市流通股票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最低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股票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3、每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的上限为100,000股,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帐户除外,但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次申购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帐户外,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股票帐户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其它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证所股票帐户可按100,000股的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持有的深交所股票帐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四、申购程序

    1、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

    2、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申购时,应填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投资者开户的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进行申购时,应按各证券营业部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3)持有沪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只能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用上证所股票帐户和“承德钒钛”股票的上证所配售代码向上证所进行申购;持有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用深交所股票帐户和“承德钒钛”股票的深交所配售代码向深交所进行申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配售量大于此次发行总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的认购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2年8月22日(T日),上证所及深交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对超额申购、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并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配号结束后,上证所和深交所将配号结果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

    2、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

    2002年8月23日(T+1日),由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中签率。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著位置,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每一个配号代表1,000股,本次发行量为10,000万股,故应有100,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100,000/配号总数×100%。

    根据中签率,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组织统一摇号抽签,直至10,000万股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上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送各证券营业部。

    3、公布中签结果,确认认购股数

    2002年8 月26日(T+2日),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结果,同时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2002年8月27日(T+3日),各证券营业部向中签投资者收取新股认购款,将股款集中划入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帐户,并于收市前将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明细数据报上证所和深交所。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各证券营业部于T+3日14:00时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上交所及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深交所及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2、中签的投资者如放弃认购,需就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股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放弃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3、2002年8月27日(T+3日),登记公司上海及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及认购者缴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4、2002年8月28日(T+4日),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新股认购股款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帐户。

    2002年8月28日(T+4日),主承销商将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划转的募股资金按承销协议的相关规定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上证所、深交所系统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完成,由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以软盘形式将发行登记结果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的费用

    1、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只按规定收取委托手续费,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从募集资金中扣收,由主承销商委托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各参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的证券营业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转至各证券营业网点的帐户。

     八、路演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定于2002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8:00在全景网络(http://www.p5w.net)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克忠

    注册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电 话: (0314)4073574

    传 真: (0314)4079279

    联 系 人: 王世杰 王荣亮 周开英 于文立 梁柯英

    2、主承销商

    名 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二路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金运大厦B座5层

    电 话:(027)87711132

    传 真:(027)87257101

    联 系 人: 何同林 吴 晶 叶 华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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