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25日在承钢宾馆召开。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韩涛董事、杨志国董事、邓国珠董事因故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刘克忠董事、王林森董事和李怡平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决议如下:
    一、选举晋心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二、选举刘克忠先生、常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怡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王世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享受总经理助理待遇)。
    四、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周春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迟桂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智凡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副总会计师)。
    五、根据董事会秘书提名同意聘任周开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六、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克忠、晋心翠、常建、李怡平、王林森、黄金干、邓国珠七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克忠董事担任主任;同意聘任王林森、杨志国、常建三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林森董事担任主任;同意聘任黄金干、杨志国、李怡平三位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黄金干董事担任主任。
    七、审议通过了《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一季度报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