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 年1 月23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06 年1 月13 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3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200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2005 年利润分配议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5 年度实现净利
    润75,196,080.9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7,519,608.09 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3,759,804.04 元。
    分配方案为:以2005 年末股份总数14000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红利
    0.50 元(含税),即总计分配现金股利7,000,000.00 元,本议案待200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董事会工作报告;
    六、总经理工作报告;
    七、公司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八、关于2006 年度仍执行与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04 年与集团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0 年,协议约定集团为股份公司提供水、电、汽等综合服务,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公司2006 年仍执行与集团公司签定的上述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温志武、曹振雷、卢儒生同意公司仍执行与集团公司签定的综
    合服务协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鉴于目前我公司所属行业整体设备装备水平提高,设备更新改造速度加快,
    出于稳健性原则考虑,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调整如下:
    房屋建筑物由35 年调整为20 年;
    专用设备由14 年调整为10 年;
    通用设备由14 年调整为10 年;
    运输设备由10 年调整为5 年;
    非生产用设备由10 年调整为5 年。
    十、关于召开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一、 关于投资2406 万元新上涂布纸机项目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公司将总投资2406 万元,引进国外
    先进的涂布装置,购置部分国产设备,与企业原有设备配套,生产喷镀铝原纸及
    相关涂布纸种,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8900 吨喷镀铝原纸生产能力。
    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已经黑经技改
    备字[2005]154 号备案。
    本公司决定于2006 年3 月24 日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期:
    时间:2006 年3 月24 日上午9:00
    地点:恒丰学院第一教室
    会期:半天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0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5 年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公司200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公司200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公司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2006 年度仍执行与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6 年3 月15 日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
    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
    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6 年3 月2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联系电话:0453-6336668
    传真:0453-6330989
    联系人:王国栋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牡丹江恒丰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