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05 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催告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 年11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恒丰学院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年11月8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另须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达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05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收件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电话:0453-6336668
    传真:0453-6330989
    联系人:王国栋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交易系统进行投票。使用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11月14日,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每日投票时间为9.30-11.30时,13.00-15.00时,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56。投票简称均为:恒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 2股代表反对 3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见 买入 738356 恒丰投票 1.00 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356 恒丰投票 1.00 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356 恒丰投票 1.00 元 3股 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实现形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恒丰纸业截至2005年11月7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5年11月8日至 2005年11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请详见《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为: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