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8日上午10时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恒丰学院召开。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60,0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28人,代表股份94,802,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2%,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27人,代表股份15,002,19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7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9人,代表股份6,005,62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0.01%,占公司总股本的4.29%,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178人,代表股份8,996,57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4.99%,占公司总股本的6.4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大会各项议案,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增发新股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的议案》
    同意87,906,8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73%;反对6,574,32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弃权321,00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106,8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4.04%,反对6,574,329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3.82%,弃权321,000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
    (1) 发行数量
    同意87,882,7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7%;反对6,509,042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弃权410,38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82,7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88%,反对6,509,042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3.39%,弃权410,387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74%。
    (2) 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同意87,863,4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8%;反对6,271,362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弃权667,3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63,4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75%,反对6,271,362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1.8%,弃权667,367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45%。
    (3) 发行对象
    同意87,870,0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9%;反对6,153,152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弃权778,97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70,0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79%,反对6,153,152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1.02%,弃权778,977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19%。
    (4)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同意87,881,0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7%;反对6,192,352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弃权728,77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81,0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87%,反对6,192,352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1.28%,弃权728,777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86%。
    (5) 本次增发新股有效期
    同意87,852,4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7%;反对5,939,82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弃权1,009,90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52,4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68%,反对5,939,82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9.59%,弃权1,009,905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73%。
    (6)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授权
    同意87,852,4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7%;反对5,908,12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弃权1,041,60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52,4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68%,反对5,908,12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9.38%,弃权1,041,605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87,852,4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7%;反对5,886,52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弃权1,063,20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52,4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68%,反对5,886,52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9.24%,弃权1,063,205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7.09%。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同意87,873,7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9%;反对5,798,72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弃权1,129,70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73,7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82%,反对5,798,72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8.65%,弃权1,129,705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7.53%。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发(A股)完成后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同意87,852,4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4,802,193股的92.67%;反对5,938,10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弃权1,011,62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同意79,8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同意8,052,46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3.68%,反对5,938,104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9.58%,弃权1,011,625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6.74%。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赵辉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参加表决的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及表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参加表决的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及表决情况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股东名称 南京国轩 银河证券 中国玻纤 吴永成 胡桂兰 郭秀兰 章玉秀 祝广日 东安机电 李福亮 持股数 2261241 1746032 1079099 428979 400000 379416 187200 178237 154300 140000 议案1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议 (1)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案 (2)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2 (3)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4)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5)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6)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议案3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议案4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 议案5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反对 反对 同意 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