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暂停项目的募集资金9580万元作为“年产1.2万吨特种薄页纸技术改造项目”的资本金,其缺口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本公司于2002年12月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江市第二支行签订1.2亿元人民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牡丹江市第二支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江市第二支行约定,借款合同于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牡丹江市第二支行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借款合同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及提款计划: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江市第二支行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公司将于2002年12月30日至2003年2月25日向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江市第二支行分2次提取人民币资金1.2亿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合同约定的第一笔借款提款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还款日止,即从2002年12月30日起,至2007年11月22日止,共计5年。
    三、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月息4.65‰计算。
    四、还款计划:公司将从2006年4月5日起,至2007年12月22日止,分6次向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江市第二支行偿还借款本金。
    五、借款用途:年产1.2万吨特种薄页纸技术改造项目。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