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李振汉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认可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2、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群益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协议期限条款调整为一年三个月的决议书。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