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4月11 日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2人以传真方式投票,2 名监事列 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长李荣华先生主持了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