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07年6 月20 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做出的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后,将另行公告。
    本次发行方案由2006 年5 月12 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通过,后经2006 年5 月31 日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0.6亿股。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披露信息文件。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