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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00,000 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 年12 月1 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5 年11 月16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 年11 月26日实施。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恒丰集团”)、延吉卷烟厂就恒丰纸业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1、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恒丰纸业法人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恒丰集团承诺,前述事项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恒丰纸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3、在承诺书出具之日以前六个月内,未存在买卖、持有恒丰纸业股票的情形;截至承诺书出具之日,持有的恒丰纸业法人股中有3,990 万股存在质押情形,质押截止日为2007 年12 月20 日,其余股份未存在冻结、质押、托管的情形,并承诺在恒丰纸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除原已经质押的3,990 万股以外,恒丰集团持有的恒丰纸业的股份不会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4、承诺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价低于7.85 元(即董事会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通知前一个交易日2005 年9 月30 日的股票收盘价
    7.14 元的110%)时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股票,此价格将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做相应调整。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200,000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 年12 月1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本次上市数量(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1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7,000,000 53,000,000 2 延吉卷烟厂 200,000 200,000 0 合计 60,200,000 7,200,000 53,000,000
    4、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停止了原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资格,公司已聘请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的保荐机构,履行保健机构职责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60,200,000 -7,200,000 53,000,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0,200,000 -7,200,000 53,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 A股 79,800,000 +7,200,000 87,00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9,800,000 +7,200,000 87,000,000 股份总额 140,000,000 - 140,000,000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1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