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公司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关变更事项如下:
    1、公司名称变更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变更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商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6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国家限制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