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重要声明
    经咨询公司排名前三名大股东-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曹若欣先生、蔡远宏先生(合计持股103,074,657,占41.9%)和公司管理层,郑重声明:
    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三名股东也没有涉及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