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
    7、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2、2007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八、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九、联系办法: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921111-322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是否有表决权: □是 / □否
    二、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 □否
    四、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1、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同意票;
    2、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五、如果股东对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同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