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总数22.17%股份的股东张学阳先生,于2005年5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关于公司董事罗剑峰先生、邓峰先生辞职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补充修改的议案》、《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补充修改的议案》、《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补充修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临时提案。为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05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罗剑峰先生、邓峰先生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1、因邓峰先生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决定免除其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职务;
    2、根据总经理张学阳先生的提名,聘任廖胜兴先生、怀念先生、林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傅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表决通过(董事刘起滔先生、罗剑峰先生投弃权票,未表明弃权原因)。
    独立董事周宏章先生、朱家新先生、董云庭先生、夏成才先生对公司任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被提名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拟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上述高管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补充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补充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补充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表决通过(董事刘起滔先生投弃权票,未表明弃权原因)。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第一项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05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作为第14项议题审议。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除新增了上述1项临时提案及修改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项议案外,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事项均不变。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详细内容见2005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廖胜兴:中国籍,男,40岁,汉族,硕士学历,198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曾先后在同济医科大学、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林青:中国籍,男,43岁,汉族,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先后在武汉大学、深圳精密电脑按插件厂、康佳电子集团公司、深圳富士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友德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生产制造中心总经理。
    怀念:中国籍,男,39岁,汉族,硕士学历,副研究员,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电信系,曾先后在中科院武汉物理研究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多媒体研究所工作;2000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
    傅伟:中国籍,女,38岁,汉族,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以来一直在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公司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