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184,05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81%,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主持,公司10名董事、2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票161,048,1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反对票23,005,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61,048,1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反对票23,005,8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184,053,9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84,053,9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44,773,152.93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477,315.29元和10%的法定公益金2,238,657.65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92,121,824.38元,200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179,004.37元。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2003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184,053,9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
    公司决定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确定支付其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8万元,聘期暂定为一年。
    同意票184,053,9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十八日